财政部保持了一年推出一批PPP示范项目的速度。
近日,财政部等19个部委联合发出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优先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务院确定的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的项目,优先支持环境保护、农业、水利、消费安全、智慧城市和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养老等幸福产业的项目。
此次示范项目申报要求每个省(区、市)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0个,各行业部委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各省(区、市)以及各相关行业部委应于2017年8月25日前,提交书面申报报告和申报项目清单,并同时完成线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本次项目申报筛选不接受线下申报项目和材料。
PP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成为政府力推的改革与投资模式,经历三年多的发展,财政部的PPP项目库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7月18日,入库项目13132个,项目金额达到16万亿元。
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告诉经济观察报,第四批示范项目通知提出行业破冰,相比以前三批示范项目行业增加了农业、消费安全和商贸基础设施等领域,PPP的应用范围将会越来越大。“从时间来看,财政部的PPP项目明年差不多都是从七八月开始申报,九十月审核完毕。”一位多次参加过财政部PPP示范项目评选的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财政部第一批PPP示范项目30多个,第二批为200多个,第三批为500多个,第四批的示范项目数量应该还会继续增加。
金永祥认为,与第三批申请规模相比较,每个省从50个增加到60个,略有增长,但考虑到申报条件要求大幅提高,入选示范的项目个数和投资总额有望超过750个和15000亿。
标准
此次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由财政部会同相关行业部委联合开展。项目申报筛选注重激发市场活力,激励先进地区,突出行业破冰和引领带动效应,优先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务院确定的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的项目,优先支持环境保护、农业、水利、消费安全,以及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健康、养老等幸福产业的项目。
还要求项目已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项目不得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实施,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告诉经济观察报,第四批示范项目征集终于基本准时到来,要说在前三批之后,落地率逐步提高,社会各层面对PPP有了一定的认识,那么第四批示范应该是由量转质的关键期。
50号文即财政部等六部委在2017年5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参与PPP项目、设立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
“农业的PPP项目启动的还比较少,重点和阶段可能会有匹配的问题。”一位PPP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
财政部要求,每个省(市)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0个,各行业部委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各省(市)以及各相关行业部委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交书面申报报告和申报项目清单,并同时完成线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每个评审组由7名评审专家组成,包括行业专家两名,政策、财务、法律、咨询、学术专家各一名。评审专家采取PPP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方式,于集中封闭评审开始前两日确定。
项目评审结束后,按照每个项目评审组的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综合考虑民营企业参与程度、国务院确定的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环境保护和幸福产业等三类优先支持的项目类型和各组平均分,形成示范项目名单。示范项目名单形成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由财政部会同各相关行业部委联合发布。
“对申报程度进行改革,地方项目和中央项目分部申报,行业部委负责中央项目申报。第三批示范时,行业部委上报了一些地方项目,不同渠道上报的地方项目给评审带来了不便。”金永祥对经济观察报表示,申报条件较前三批严格,对前期工作的深度要求较高,并规定至少要进入采购阶段,该规定有助于示范项目落地,对稳定增长有积极作用。
有进有退
进入财政部的PPP示范项目,并不是高枕无忧,财政部对于PPP示范项目一直维持着“有进有出”的原则。
2017年4月,在北京市财政局举办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培训班上,财政部金融司副司长董德刚表示,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环境建设,推出第四批示范项目,打造行业精品与改革示范区,并将严格执行PPP项目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随后,财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第四批PPP示范项目,会在遴选标准、程序和办法方面将更加精准和严密,尽可能体现各方诉求,不会盲目追求数量规模,把做“真PPP”放在第一位。
薛涛也认为,在目前PPP的形式下,按照流程,选择走PPP,合格条件的PPP顺利落地都已经不是个问题,固定回报、政府担保类的行为则再次被突出强调。在后续中要特别关注的,是看示范案例中两个重点如何能够突破,首先是长期运营绩效考核机制被有效地设计出来。其次便是捆绑商业空间能够合理公平地达到双方共识并得到高效的开发。
2017年5月,财政部副部长、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耀斌在主持召开2017年PPP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表示,在前三批PPP示范项目稳步落地与今年一季度项目落地加快的背景下,将继续规范推出第四批示范项目。
PPP示范项目的数量一直在减少,根据财政部PPP中心的最新季报显示,按照《财政部等关于联合公布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加快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财金〔2016〕91号)的要求,逾期未完成采购的43个第二批示范项目调出示范项目名单。第二批示范项目从此前的205个,降至3月底的162个。
截至2017年3月末,国家示范项目总数700个,总投资1.7万亿元。其中,2014年第一批示范项目22个(最初为30个,陆续调出8个),总投资714亿元;2015年第二批示范项目162个(最初为206个,陆续调出44个),总投资4871亿元;2016年第三批示范项目516个,总投资11616亿元。
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第一批22个示范项目、第二批162个示范项目已全部进入执行阶段,落地率100%。第三批示范项目中执行阶段280个,落地率54.6%,与上月末相比,落地项目数增加26个,落地率提高5.1个百分点;与去年末相比,落地数量增加60个,落地率提高11.7个百分点。